CBAM碳关税认证是指企业为证明其进口到欧盟的相关产品符合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的要求,而进行的一系列碳排放核算、报告和验证等活动。
1.核算边界
直接排放(范围一):核算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燃烧化石燃料等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间接排放(范围二):核算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外购电力、蒸汽等带来的二氧化碳排放。
其他温室气体:部分行业还需核算特定的温室气体,例如化肥行业需核算氧化亚氮(N₂O),铝行业需核算全氟化碳(PFCs)。
2.行业及产品范围
覆盖行业:目前CBAM涵盖钢铁、水泥、铝、化肥、电力和氢气六大行业。未来可能扩展至有机化学品、塑料等领域。
产品范围:CBAM清单列出了749种产品,可通过CN编码查询。这些产品主要集中在上述六大行业,且包括使用这些产品作为原料的复杂商品。
3.核算方法
实际排放量:原则上应基于进口产品的实际排放量进行核算。
默认值:当无法获取实测值时,可使用欧盟提供的默认值。
4.供应链要求
前体材料:如果出口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CBAM涵盖的产品作为前体材料(原料),需要根据进口商的要求填写前体相应数据信息。
供应链溯源:企业需建立供应链碳足迹追踪系统,提供原材料开采、生产等环节的能耗数据。
5.核算时间范围
过渡期(2023年10月-2025年底):企业需按季度报告产品的碳排放情况,但无需实际支付费用。
征税期(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征收碳关税,企业需按照实际碳排放量缴纳费用。
6.豁免与简化
豁免范围:年度累计进口相关产品低于50吨的欧盟进口商及相应出口商可免于CBAM合规。
简化计算:允许进口商自由选择使用实际排放数据或欧盟提供的默认值。
7.核算标准
CBAM核算范围与ISO 14064温室气体盘查和ISO 14067产品碳足迹的计算规则不同,主要关注产品在特定生产阶段的碳排放。